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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理民事案件中,调解工作对化解矛盾、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李婷婷成功调解一起标的额高达30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被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因某工程需要,于2021年4月至2023年1月期间,从原告信阳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案外人信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处,累计购买使用了货款总金额为670余万元的商品砼,未向原告支付货款300余万元。原告、案外人作为债权人与被告及被告担保人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签订《还款协议》,约定“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作为连带保证人为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后案外人将对被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的货款债权转让给原告。2022年8月该工程收工,经双方核对形成了相应的对账单,被告未按照付款节点向原告支付商品砼剩余货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后,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平桥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李婷婷副庭长积极了解原告起诉的事实,于2023年3月10日开庭审理,审理期间,李婷婷法官多次与被告进行沟通,被告也表示认可的案件基本情况,但因种种原因,导致目前公司资金紧张,暂时无法全部还完所有欠款,请求给予一定的宽限时间。为了让原告及时拿到款项,缓解企业经营困难,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进行沟通,开展调解。调解中,李婷婷法官建议被告及时履行付款义务,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同时也希望原告理解被告目前的经营困境,给被告一些时间筹措款项。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湖北某建设有限公司两天内向原告信阳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偿还200万元,剩余货款分期于2023年6月、8月前支付完毕,被告信阳某置业有限公司对以上货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此次案件的圆满化解,是平桥法院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大力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成果的体现。平桥法院将坚持紧贴民情、紧扣人民需求、灵活运用多种调解手段,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在彰显公平正义的同时,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便利,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朱美惠 宋普)